四川女童遭恶犬撕咬,律师解读:若是无主流浪犬,责任由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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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一名女童遭到小区内大型犬只袭击,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事发现场视频显示,一名女子牵着一名幼童在小区里遇上一只黑色大型犬只,突然向母女两人袭击,女子试图保护孩子,驱赶黑犬,但黑犬并未停止攻击,疯狂撕咬倒地女童。此时有疑似小区物业人员见状,试图帮忙驱赶黑犬,未果又拿起拖把试图赶走黑犬。黑犬围攻女童时,一只白犬也在一旁,据视频显示两只犬只均未拴绳,身旁也没有主人。

当日,崇州警方发布关于此事的太平洋在线xg111情况通报,通报称,被咬女童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公安机关正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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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事件中,有几大焦点问题,狗主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若没有找到狗主人,谁应该为此负责?事发小区物业方是太平洋xg111xg111net企业邮局否需要担责?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如果这条狗属于禁养犬,会面临什么处罚?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的意见。

焦点一、若找到狗主人,狗主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若没有找到狗主人,谁应该为此负责?

付建认为狗主人肯定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包括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狗主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犬只伤害他人,如果狗主人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其次是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了过失致人重伤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伤者后续出现死亡或重伤结果,都有可能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犬只是流浪犬,没有主人,就较难认定小区物业履行了职责,物业公司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焦点二、事发小区物业方是否需要担责?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物业公司肯定是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但并不能因在小区内发生了事故就认定物业公司承担责任。而是要具体去认定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过失,小区物业有责任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包括采取措施防止狗咬人事件的发生,如果小区物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者没有对违规养狗行为进行管理,导致狗咬人事件发生,小区物业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焦点三、如果这条狗属于禁养犬,饲养禁养犬种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已有报道,咬人的黑色犬为罗威纳品种。是一种大型犬种,具有较强的警戒性和攻击性。它们通常被认为是具有潜在危险的犬种,但并非所有地区都禁止养犬。禁养犬种的规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以《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为例,除了军犬、警犬、警卫犬、演艺犬、科研犬、观赏犬外,其余犬只都是禁止饲养。罗威纳犬是禁养犬,性格凶猛,饲养在城市中可能会出现攻击人的情况。如果违规擅自饲养禁养犬,可能会被治安管理部门处以罚款,最高可达1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 王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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